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为朋友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95727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于2018年3月14日向被告指定的公司账户转账了297527元。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被告在指定时间2016年4月14 日内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9月19日签订《借款合同》及《借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借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止,每日利息为借款本金的1%,随后原告通过平安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银行账户支付了借款本金。同日,双方签订《抵
原告诉称,原、被告双方是十多年朋友关系,被告于2017年10月12日开始向原告借款,双方约定每次借款的利率均为月息3%,按月付息,原告有权随时要求被告还清本金。至2019年6月2日,原告分多次通过支付宝转账和银行转账的方式,一共向被告提供了借款本金共计
原告诉称,2018年8月24日,原告与被告安一、被告二、被告三签订了《企业借款、担保及居间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原告作为出
原告诉称:2012年11月24日,两被告先后向原告借款100万元整,原告处留有《借款单》。现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讨其欠款,两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2019年1月份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5000元。2019年1月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欠条,原告于2019年1月5日上午从中国农业银行取款45000元人民币交给被告,被告确认收到借款并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月利息2%,发
多年的同事一起参与入股运营某餐饮公司。合同到期后,原告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和利息十余万元。经查明,本金无误,但利息要怎么算呢?
前同事将从银行贷款的款项转借给小陈,小陈收到款项之后却玩起了失踪。这些钱用来做什么了呢?双方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吗?
资金紧缺紧缺的情况下一般我们都会选择借款,最好的借款是向银行借款,但在还款日时欠款人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该怎么做,那么,当遇到银行欠款无力偿还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向银行贷款而恶意不还款,往往会构成诈骗行为。实际操作中,向银行贷款,若不是恶意不还款,而是一些外在因素而不能及时还款是不会构成诈骗的。如果因债务人不在家而欠银行贷款,这样会不会构成诈骗?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