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宋某于2012年8月15日签订《借款协议》, 被告宋某向原告借款200000元,月利率2.5%,借款期限为12个月, 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4日止。同时,约定被告程某为
原告诉称:2013年9月16日,原告翁某某与深圳市cc时装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公司)及凌某某,投资设立深圳xx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7日变更为深
原告诉称,被告以需要周转为由,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使用的父亲张某某的账户转给被告,被告并用原告的卡去消费,经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82600元,被告
原告诉称:原告和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于2013年6月3日向原告借款3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确定被告向原告共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3年9月2日止。如借条发生争议,由借款
原告诉称:被告因资金短缺、拖欠员工工资等原因,多次向原告借款,借款时间和日期详细如下:2016 年8月30日向原告借款20000元;2016年10月12日向原告借款30000元; 2016年10月18日向
原告诉称:原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取款项人民币6万元。为此,被告于2017年1月6日向原告出具《借条》,确认已借到款项的事实,并承诺于2017年7月6日前还清。到期
多年的同事一起参与入股运营某餐饮公司。合同到期后,原告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和利息十余万元。经查明,本金无误,但利息要怎么算呢?
前同事将从银行贷款的款项转借给小陈,小陈收到款项之后却玩起了失踪。这些钱用来做什么了呢?双方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吗?
资金紧缺紧缺的情况下一般我们都会选择借款,最好的借款是向银行借款,但在还款日时欠款人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该怎么做,那么,当遇到银行欠款无力偿还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向银行贷款而恶意不还款,往往会构成诈骗行为。实际操作中,向银行贷款,若不是恶意不还款,而是一些外在因素而不能及时还款是不会构成诈骗的。如果因债务人不在家而欠银行贷款,这样会不会构成诈骗?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