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几继承人?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发现,其实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中,而在家庭中,爷爷奶奶去世时,总会想留下遗产给孙子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几继承人?接下来由掌上大律师详细为您介绍!
一、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几继承人
孙子属于代位继承人,排在法律顺序继承人之后。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的规则是,当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在世时,遗产由他们继承。其中,不论是不是和原配亲生的子女,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只要是自己亲生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私生子),那么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另外收养的继子继女也是有继承权的。同理,如果遗产被继承人是被收养的子女,那么收养遗产被继承人的继父继母同样是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最后要提的是,若遗产被继承人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父母,同样享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遗产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不在世,或者他们全部都丧失、放弃了继承权的,那么此时,遗产由第二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实际继承遗产。其中,被继承人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在被寄养家庭的兄弟姐妹,还有父母收养的孩子,也就是养兄弟姐妹。
由此观之,孙子在法律上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并且继承顺位排在第一,第二继承人之后。也就是说,写进遗嘱里由孙子继承的财产是无效的。如果遗产被继承人想将遗产给予孙子,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了,哪些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哪些又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以上是掌上大律师为您整理的关于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几继承人的内容,由此可知,孙子在法律上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并且继承顺位排在第一,第二继承人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