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怎样赔付?
摘 要:本文接受道路交通事故中,各方承担同等责任时,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由交管部门认定并记载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事故责任分为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一方主责一方次责,还有双方都为事故同等责任。同等责任意味着各方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同。在保险理赔方面,因事故造成的损害如果致害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那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理赔为:
(一)交强险先行赔偿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无责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有责责任限额人民币122000元,无责责任限额人民币12100元。
(二)商业三者险理赔
对于交强险理赔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此时,三者险的公司理赔会涉及各方事故赔偿责任分担的问题。
(三)各方当事人赔偿
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同等责任下,机动车一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责任限额内负责先行赔偿,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不计免赔,三者险的保险公司需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理赔责任。
对于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剩余部分由各方分担。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机动车一方承担更多的一些赔偿分担比例,一般在10%--20%间。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为您保驾护航,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国晖法律服务统一热线:400-0022-980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https://www.sunlaw-gz.com/及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
(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 查询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