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
2016-12-29
来源:国晖小编
1242人已看过
关于营养费的计算,我国法律还没有对其作出统一的规定,法律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不是随心所欲毫无依据的。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对受害人的营养费计算考虑哪些因素呢?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1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根据这一规定,营养费的计算有两个依据:
1.受害人伤残情况是计算营养费的基本依据。没有伤残,就不会有营养费的问题。即使受害人有伤残,也不一定能获得营养费赔偿。一般来说,受害人的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营养费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者有伤残等级的,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算营养费的多少。
2.医疗机构对营养费的意见成为营养费计算的重要参考。受害者出院时如需要加强营养,医生一般在病历本或出院小结中注明,医院注明了需“加强营养”,则法院一般会支持营养费,如没有注明“加强营养”等字样,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医疗机构关于营养费的意见不是决定意见,在没有医疗机构关于营养费的意见的情况下,法院也可根据伤者的伤情酌情决定营养费。比如,伤者因手术需要输血,法院可能支持营养费的请求。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马上问律师
律师回复动态
2021年最新广东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07-23
交通事故中车辆及财物损失赔偿
2011-02-14
2021年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有具体的标准吗
2019-06-27
财产保险合同中“简易建筑”的概念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