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创新形式
2019-09-12
来源:国晖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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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加快,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拥有自有车的人们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日趋增多。据统计,全国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0250多起,平均下来每天就有950多起交通事故发生。一方面它成为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威胁,另一方面它也成为法院、交警部门的一大工作难题。为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更好的协调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争执,甘肃省静宁县创新提出了诉讼之外的矛盾解决方式。
据中国甘肃网网讯报道,甘肃省静宁县于2013年9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委员会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纠纷52例,调解率和成功率均为100%,累计涉案金额265.1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近10万元。静宁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也称,道路交通调委会成立使得县交警大队的事故处理民警从烦琐的调解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现场勘察、责任认定等事故处理环节中,对提高办案质量、优化整合行政资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甘肃省通过设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让委员会以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对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对抗”转向“对话”,一方面实现了快速“案结”,另一方面也使得当事人能够站在一个较为公正的平台上进行调解,各方利益都能够得到较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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