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和诉讼和解的区别与联系
2018-05-28
来源:国晖小编
3960人已看过
除了法院调解,还有一种诉讼和解,也是一种在庭审过程中发生的行为。但是法院调解和诉讼和解也有一定的区别。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法院调解和诉讼和解的相关知识,希望阅读完之后大家对法院调解和诉讼和解有更深的了解。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一、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三点区别:
1.性质不同。法院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而诉讼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法院调解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诉讼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二、虽然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存在上述几个不同点,但是两者也有较密切联系:
1、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2、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马上问律师
律师回复动态
职工上下班期间发生全责交通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19-09-12
劳动者要对其主张的内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20-09-17
伤保险待遇纠纷怎么办,经过国晖律师的努力,双方达成和解!
2020-07-25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私下调解和起诉赔偿的差异
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