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涂某某租赁深圳市龙岗区xx路xx村xx栋xx房,在该房经营“xx数码城2011”淘宝网店。涂某某购入OPPO与步步高品牌旧手机、配件、标签、包装盒、假发票等,进行手机翻新,并在“xx数码城2011”淘宝网店上进行销售。根据他人举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于
公诉机关诉称,2017年2月以来,被告人吴某租住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九街星河雅居星韵轩X座X房为办公场所,通过阿里巴巴网站经营销售假冒并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名牌首饰,主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所有人卡地亚、梵克雅宝、历
被告人蒲某某,男,户籍地:湖南省地中方县。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8年4月2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逮捕并羁押于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被告人蒲某某,男,1998年生。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8年12月7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11日被逮捕。于2019年1月24日被深州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取保候审,于2019年3月25被深
原告称:原告申请注册的商标“步步为赢”,于2004年8月7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00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6日,核定使用商品为膏剂等五类商品。原告投资成立河南x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步步为赢”牌中药抑菌药膏。产品投入市场后,获得了一致认可,并成功进入深圳市场,且销量一直很稳定。但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原告突然发现被告等多处药店内销售的“步步为赢”牌中药抑菌药膏并未取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且与原告的商标权产品在视觉上差异很小,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原告称:原告是“xxMANN”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2类(小汽车、汽车车身、车辆底盘、车辆转向信号灯等),注册商标有效期自200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0日止。自2012年初始,原告发现被告擅自在深圳市南山区xx前台墙壁立面上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在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时,首先应该认定的是该行为是否侵权,那么商标侵权行为是怎样的?接下来,国晖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标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才能予以立案,因为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那么,被起诉侵犯商标一般到达到多少金额要赔偿损失呢?
在现实生活中,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的商标,随意使用是侵犯了他人商标的合法权益。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那么,店铺冒用了它人的商标有什么后果?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