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调解时这5大"陷阱",不知道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一方,最重要的就是索赔问题。很多受害人认为,私下调解比打官司更省事,更快拿到赔偿款,因此多数当事人更倾向于私下调解来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些问题,不过,我们见到不少伤者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和解中居于不利及遭受损失情况,希望读者引以为戒:
一、发生交通事故而且有和解意愿的,这样的情况一般车主方承担全部的医疗等等费用,而且对方为人善良,通情达理。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确表示想要和解的,而且向受害人提出了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其他情况的车主方无上述情形的,而且还想和解的,这样受害人基本上很难达到和解的目的。有很多老司机他们也是懂法律的,需要谨慎对待,在私下调解的同时一定要小心以下这些"陷阱"。
情况1:伤者与车主未通过交警部门,私下和解,赔偿金额为5万元(包括全部医药费),车主从保险公司那儿获得的赔偿额为7万元,车主因交通事故倒赚2万元。
情况2:伤者作出重大让步与车主签订和解协议,车主支付一部分款项后从此再杳无音信,伤者即使起诉也会损失很大。
情况3:伤者与车主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和解,未拿到钱就签字了,结果找不到车主,执行也没有用处了。
情况4:伤者与车主及保险公司和解,结果实际发生的后续医疗费用远远超过和解所得的赔偿金额,伤者最后只能倾家荡产。
情况5:伤者与车主和解,车主先支付了赔偿款,结果保险公司依据合同不赔,车主因此债务缠身。这种情况我们见得比较多,有些车主还是负责任,先给伤者赔了钱,结果保险公司说依据合同有无证驾驶等行为,不予赔偿,结果车主也很惨。
二、什么情况下受害人不适合和解?
1,受害人住院车主方未支付任何费用的。
2,事故车辆属于国企或上市企业的。
3,商品不可控的。
4,不是城镇户口,但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5,家庭情况不好的,比如老幼都有的。
6,车主方逃逸,转移财产。
7,受害人伤残构成一定等级的,需要其他医疗器械辅助的。
8,车主方无财产赔偿的。
具有以上情形的,受害人如果坚持和解,最后结果可能损失很多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