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事故后可自行协商或必须报警情形
道路上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未能及时撤离现场的,会造成更多的车辆拥堵,简化交通的处理程序不仅能减少交通拥堵情况发生,也能节约事故人的时间与精力,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事故造成的后果轻微的情形下。
一、 交通事故中允许事故双方自行协商的情况有:
1、事故发生在市区的主要道路上。
2、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势的。
3、事故方对事故的事实和发生因素无异议的。
4、事故未造成事故车辆严重损坏的,可正常移动的。
二、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在事故中,其中的一方不愿意自行解决事故的,事故方必须立即报案和保护事故的现场,并在原地等候执法人员前来处理。事故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的,即使事故造成的损失轻微也必须立刻报案,不得自行解决:事故涉及车辆无牌照、安全检验合格标示、机动车保险标示且无法正常移动的,驾驶员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服用违禁药品的,事故方对事故事实有异议的,事故造成其他设施损坏的,有单方引发的事故。
事故方对事故事实和造成因素有异议且未及时撤离现场,或者事故方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或事故方对事故事实和造成因素无异议,但对赔偿有异议的,可由交警按照简易处理程序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