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摘 要:雇员在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事故或者是遭受交通事故损害),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呢?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雇佣活动,是指雇员从事雇主授权的工作,或者在雇主的指示范围内工作,或者雇员从事的工作虽然超过了雇主的授权,但是在表现形式上或者内在联系上与授权工作存在内在联系)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事故或者遭受交通事故损害),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对于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主体承担:
一、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导致交通事故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导致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对交通事故损害发生有重大过失甚至是故意,由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二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损害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交通事故损害,分以下两种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主体:
1、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如果交通事故是雇员在从事正常工作过程中发生,雇员在交通事故中遭受的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如果雇员在从事正常雇佣活动过程中由于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导致交通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受害雇员可向雇主请求损害赔偿也可向第三人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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