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与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摘 要:本文介绍当交通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时,事故责任的划分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为各方当事人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事故责任依据《交通安全法》73条又记载于事故认定书中,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证据,这样,事故责任也是处理事故的证据,而且是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很多都与事故责任相关,如:
一、刑事犯罪的构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明确,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
《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交强险承担优先赔偿责任后,存在理赔不足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行政处罚的大小
《交通安全法》第102条,对6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如前所述,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程度决定的,事故责任由交管部门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根据《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具体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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