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签字有效吗?
摘要:有肇事司机咨询如果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事故认定书是否有效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等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这个认定书是否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签字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个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肇事司机咨询问题
那天我不小心把一个路人给撞了,后来报了警,伤者也被送到了医院。可是后来交警队经过调查后认定我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我不服,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请问这样的话事故认定书有没有效?
二、◆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事故认定书中拒绝签字的,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可以说,事故认定书经制作完毕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了。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可以被视为接受送到的行为。
如果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通过申请复核获得救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称《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在复核的时候应当书面提出,并在复核申请书上载明复核请求及其认为不服的理由和主要证据。
申请对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其意义在于可能会让上级交管部门作出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依据《规定》,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是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这样,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有机会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事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