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不赔医药费的情形是什么?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属于常规流程,但看起来很简单的几个字,其实背后蕴藏着很多"玄机"。交通事故赔偿的认定有什么顺序?有些交通事故赔偿不赔医药费是什么情况?交通事故赔偿和责任认定有什么关联?铁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和机动车交通事故有什么不同?今天国晖律师事务所就这些问题,来给大家说一说相关的知识。
一、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那么如何确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国晖交通律师提醒您,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顺序
国晖交通律师表示,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一)、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二)、违反让行规定的;
(三)、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四)、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三、铁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按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其侵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14项,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财产直接损失(行李损失)。
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依据现行侵权责任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同命同价,就高不就低。
伤残乘客的最基本赔偿数额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致残,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而这些费用都与乘客的受伤状况、本来的收入状况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而有所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四、交通事故不赔医疗费的情形
(1)、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外伤或损害所引起疾病的开支,对于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用,如治疗受害人本身固有疾病所花的费用,不能予以赔偿。
(2)、当事人在治疗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或药品单位购买药品的,必须确有必要,且应经过经治医院批准,未经治疗所在院方批准私自购买药品所花费用,不予赔偿。
(3)、治疗一般在事故发生当地的医院进行,如果要转往其他医院则需要经当前治疗医院同意;没有经过同意擅自转院治疗所花的费用,不能予以赔偿。
(4)、超过治疗终结时间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
(5)、对住院费的赔偿应明确,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需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的情况,对于可以在门诊治愈的伤情应严格掌握,对无需住院治疗的伤者所提出的住院费用不予赔偿,对住高档次的病房应按一般病房费用计算,超出部分不予赔偿。
(6)、因受到不法侵害后进行心理治疗的费用,不予赔偿。
(7)、必要的康复治疗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用可以赔偿,但未经医院认可,擅自住进康复医院所花的医疗费不予赔偿。
(8)、对于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重复费用不予赔偿,超过一般标准的费用亦不予赔偿。
(9)、必要的治疗费是指对创伤的并发症和后遗症进行处理所需的费用,该费用限定在一般性处理范围内,超过此范围的不予赔偿。
五、交通事故医疗费的支付时间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应该在什么时间支付给受害者?国晖交通律师表示,对于医疗费的支付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赔偿义务人可以在结案前、结案时预先支付给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需要治疗时给付。
如果受害人确实需要赔偿义务人提前支付医疗费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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