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假牌照不在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之内
大家应该都知道伪造车牌是不被允许的吧,但是生活中仍然会出现知法犯法的人。他们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驾驶着汽车到处行动,想尽办法躲避交警的注意,就像小学生考试作弊一样。
这种人也许不害怕被交警发觉,也许是觉得法律对于伪造车牌的处罚,并不足为惧。又或许有的人使用伪造的车牌只是为了图便宜,图方便。尽管他们知道,法律中明确规定凡是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武汉就发生了一起涉嫌伪造假车牌的案件,车主因车牌丢失不去补办,为了图个方便于是通过某中介购买了一副伪造号牌。结果不走运,被街道口巡逻的交警给逮着了。
警察通过仔细检查发现该车前后牌均为假牌,问及车主使用假牌缘由,车主称前几年村里边发大水将两块车牌冲走,为了不耽误车子的使用,便通过朋友介绍,花了150块钱买了新号牌。因为车牌号与丢失的一样,且车又是自己的,觉得并没什么大不了。也正是有这种'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态,让车主的行为构成了违法,最后被公安拘留了十五日,处罚款5000元并记满12分。
国晖律所自2004年便致力于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过的交通事故案件多不胜数。其中有一起使用伪造车牌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是以致害人自身承担赔偿责任收尾的。
2007年的圣诞节前两日,张某驾驶一辆使用假牌的轻型货车,在途径某段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因行人陈某未按照规定靠边行走,在货车驶来时避让不及,导致货车右后轮与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左下肢受伤。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立即送往当地中心医院治疗,住院将近3个月。期间陈某委托了国晖律师处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国晖律师接手很快就理清了案件脉络,并在陈某出院后,安排陈某进行伤残等级的检验鉴定,确定陈某构成10级伤残。
国晖律师通过陈某伤残情况和事故责任划分情况,很快缕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当地的赔偿标准计算出赔偿金额。陈某在国晖律师的协助下将肇事司机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连带伤残鉴定费用共计8万余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因不接受此赔偿数额辩称对陈某请求精神损失抚慰金不予以支持,且事故责任三七分,因赔偿也三七分。
国晖律师不甘示弱,将自己原先收集好的证据交于审判人员,并运用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向法院证明当事人的索赔有理有据。
最后法院经过查明,下达判决,要求张某在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张某7.6万元。虽与预期数额有些微差距,但绝大部分赔偿款已经获得,无疑是索赔成功。
最重要的一点是,除张某涉嫌使用伪造车牌应当受到的处罚外,由于张某驾驶的是伪造车牌的机动车,对于事故损失没有保险的理赔,自然也没有交强险等保险,故而只能由张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可谓是损失惨重啊。
伪造车牌对于车主来说的确是方便一时,只是车主们有没有想过,使用假车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发生交通事故不但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还可能需要以一己之力支付大份额的赔偿款,严重的情况下上达百万。跟这些风险比起来,真不如遵纪守法好好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