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摘要:交强险是我国的强制车险,每一辆机动车上路行驶前都要依法投保。但有些投保义务人没有给机动车投保交强险,这些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该如何赔偿呢?
交强险是我国的强制车险,每一辆机动车上路行驶前都要依法投保。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但有些投保义务人没有给机动车投保交强险,这些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该如何赔偿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赔偿:
一、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损失
由于交强险是强制责任险,未投保交强险不等于不承担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只是这责任人不再是保险公司。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
1、由侵权人赔偿
如果投保交强险的义务人与侵权人属于同一人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属于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由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连带赔偿
如果投保交强险的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属于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损失,由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连带赔偿。
二、超过交强限额范围内的损失(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
机动车没有投保包括交强险在内的任何保险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造成他人损失的,超过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损失:
1、由侵权人赔偿
投保义务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范围的部分,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2、投保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投保义务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范围的部分,投保义务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可能对于是否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赔偿多少等相关的一连串问题难以搞清楚,受害人不妨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