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理赔后,自己还要赔吗?
摘要:上道路行驶的车辆都会有一定的保险,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属于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将会代位赔偿。
我国机动车有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也即凡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此外,投保人也可以自行选择一些商业险种投保给自己的汽车,如商业三者险。
对于事故发生后保险理赔与车主本身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分析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二是被保险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三是保险的责任限额。
一、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
事故造成的损失可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通过确定人身或财产赔偿项目并赔偿计算标准综合得出。
二、被保险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
事故的赔偿责任与事故责任有关,此外还存在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不同。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即使是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一方仍需承担不高于10%的赔偿比例。
三、保险的责任限额
保险的责任限额很重要,这里包括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分被保险机动车有责限额和无责限额,每个限额又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在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情况下,有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商业险的限额根据商业合同的约定确定。
在上述内容确定后,根据交通事故赔偿的顺序确定车主本身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大小的比例适当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