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伤残的交通事故案件如何索赔?
摘要:本文介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案件的索赔流程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事故伤害的大小可分为一般赔偿、伤残赔偿、死亡赔偿,其中伤残赔偿是指受害人构成残疾的情形。在伤残案件中,受害人除了一般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外,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与残疾相关的项目。
伤残案件的索赔流程如下:
一、伤残鉴定并计算各项损失
不论是什么类型的案件,都适宜在事故损害大小基本确定后方具体讨论赔偿问题,伤残案件也是如此。伤残鉴定是指委托鉴定机构对受害人的伤害构成何种伤残级别进行确认,目的在于根据鉴定的级别确定伤残项目数额,因为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都需通过具体的级别大小进行计算。
伤残鉴定需要医疗终结后进行,此时,各个项目的损失大都可以计算出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或是补助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计算损害赔偿项目时,标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注意农转城问题。
二、选定索赔途径
车祸解决的途径有三:和解、调解以及诉讼。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害数额计算出来,那么受害人方就可考虑选择何种途径具体索赔,对方提出和解、调解且在自身可接受数额范围内的,可以考虑和解或是调解。但一般情况下,伤残案件更适宜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因为其赔偿项目多,计算复杂,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通过诉讼途径更能索赔到最大化的赔偿款。
三、具体索赔
和解或是调解的案件,应当注意赔偿款的支付方式问题,能一次性付清的尽量不要分期付,分期付的,最好有担保。
诉讼案件,如果赔偿义务人不予履行法院判决的,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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