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 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如何收费

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如何收费

2011-01-22
来源:国晖小编
1865人已看过

    伤者出院后,如果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都要进行司法鉴定。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很多受害者容易犯以下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选择了没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社会上鉴定机构很多,但是目前获得了司法厅许可从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数量是有限的,因此,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仔细查阅其相关资质,避免选择没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影响自己的后续理赔事宜。

发生交通事故后

    第二个错误,选择了对自己不利的鉴定机构。在广州,一般情况下,对于同样的伤情,鉴定单位所做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但是,当伤情属于 “可评可不评,可高评可低评”的情况时,各鉴定机构的做法却截然相反:有些鉴定机构的做法是尽量不予评级或者选择较低的级别;而另一些鉴定机构的做法却是,如果有专业律师的参与,鉴定机构会给予评级或者选择给予较高的级别;所以,自己盲目的去选择鉴定单位,其后果可能是评不上级别或者评级较低,因此,伤者需要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

    要知道,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里面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差距是很大的;按照2010年的赔偿标准计算,每相差一个级别,城市户口的赔偿款相差5万左右,农村户口的赔偿款相差3万左右。

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1、司法鉴定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

    3、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

    《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工作的部门。”

    4、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5、价格事务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的机构是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价格事务所。

    对有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必须由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有在无法定鉴定机构的才由司法机关指定或委托其它鉴定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这说明并不是只要具备专业知识就可以随便进行鉴定的,即便其鉴定结果有可能是正确的。

司法鉴定评估单位的收费标准

    一、司法鉴定评估单位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

司法鉴定收费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上一篇: 早期安装假肢的优点 下一篇: 工地受伤案件起诉的法律依据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马上问律师

律师回复动态

余金桥律师

最近帮助283人
1小时前
我去年借个别人钱一万,但是没有欠条,他也没还,是否可以强制要回?
问题分析:
起诉需要提供借贷证明。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哪些情况下公司决议不成立?
问题分析:
未形成有效决议不成立。

黄昌军律师

最近帮助126人
1小时前
车祸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可以再次申请责任认定吗?
问题分析:
可以的。

王坚律师

最近帮助175人
1小时前
贷款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问题分析:
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钱怎么办
问题分析: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没伤到骨头就不能工伤评残吗?
问题分析:
也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黄秋南律师

最近帮助35人
1小时前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问题分析:
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
查看更多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