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了,所欠贷款该怎么处理
对于民间有一种说法就是人死账烂,也就是说当债务人死后其生前所承担的债务也就随之消失了,其实这是不对的,如果是这样,那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不是太不公平了,那么,债务人死亡后,所欠贷款如何处理?
一、债务人死亡后,所欠贷款如何处理
1、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1)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
(2)如果是死者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而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则可以向其继承人进行追偿,继承人需要在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1、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法律也考虑到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
4、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偿债。
三、债务转让的条件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3、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综上所述,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属于抵押担保贷款,则可以向担保人进行追偿,或者是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如果不是抵押担保贷款,则其继承人需要在其遗产范围内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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