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10年捅伤丈夫被判刑,家暴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
正当防卫,意思是指对方在伤害自己或是别人时有反抗的权利,随后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被家暴的一方也应当具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是在家庭中这个权利并不好认定,近日,一女子遭家暴10年捅伤丈夫被判2年,家暴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什么?
【案例】
湖南长沙女子罗某,与唐某结婚后,长期受到家暴,唐某多次侮辱、谩骂、殴打,还强迫罗某同房,致其6次怀孕、4次流产。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之下,其持刀捅向熟睡中的丈夫致其轻伤一级。长沙市和望城区两级妇联协同法援、检察院和公安会商,证明罗某遭受至少十年严重家暴。最终,长沙中院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律分析】
一、案例分析
就湖南这起案件来看,罗某的“报复”是趁丈夫熟睡之后,错过正当防卫的时机,但是也应该考虑到罗某作为力量悬殊的女性不可能“正面反击”。相反,本案的定罪量刑,还是应该充分考虑最高检明确的“依法从宽”态度。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二、家庭暴力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9条指出:要准确认定对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其家庭情况,依法放宽减刑的幅度,缩短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假释。被杀害施暴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的,在量刑、减刑、假释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三、家暴有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实际中,一方经常家暴,实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不管实施哪种暴力,都可能构成犯罪。具体的,实施家暴可能会构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肯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对方,阻挠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即可以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即可以认定为虐待罪。
3、故意伤害罪
实际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会对另一方动手,即实施身体暴力,殴打、用力拉扯对方致使身体出现伤害的,如果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那么即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4、故意杀人罪
一方实施家暴,故意殴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确定有杀人的故意,该行为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5、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贬损他人人格,可以构成侮辱罪。
不过,被实施家暴造成相应伤害,是否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况不严重的话,需要告诉才处理,并确认犯罪。
综上所述,发现一方经常家暴,已经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选择及时请求离婚。并且,发现对方实施家暴,并且造成严重伤害的,必要时可以报警处理,千万不要冲动去做对抗,一不小心就容易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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