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时选错收款人了,钱能要回来吗?
银行转账时,需要我们手动输入对方的银行卡账号。可是对于将近20位的数字,有时候难免会出点错;如果需要选择收款人,手一抖也有出错的机率。那么,万一我们真的转错帐了,能怎么办呢?
5月20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梁某诉陈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法院于当日作出判决,判令陈某返还不当得利款1万元。
梁某诉称,今年2月因购买二手车进行银行转账时,由于选错收款人,向陈某转账了5万元。梁某多次向陈某追讨上述款项,后陈某转账返还了4万元,但一直未返还剩余的1万元。今年4月,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返还不当得利款1万元。
法院经审理,对梁某主张陈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项1万元的主张依法予以支持。
还好钱可以拿回来,但是你知道为什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两个条款对此作了规定,其中,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而第987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去年11月,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依法判令被告王某返还原告黄某不当得利款28500元及利息。
原告黄某从事建筑工程承包业务,案外人李某、被告王某均在原告黄某承包的建筑工程场地上从事挖掘机作业劳务工作。2020年1月23日,原告通知会计周某给李某转账28500元,但因会计的失误,将钱转给了被告王某。后经原告黄某与案外人李某多次催要,被告王某未返还。原告以被告构成不当得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称通过会计周某将本该汇给其他人的28500元误汇入被告账户,有原告提交的汇款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在卷凭证。被告取得该汇款28500元没有合法依据,造成原告损失,应予返还。
所以,银行转账时转错人,是可以把钱要回来的,但一定要记得提供相关完善的凭证。从另一个角度说,万一突然中了“彩蛋”收到别人打错的钱了,千万不要盲目开心,而是应当及时返还,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