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欠债受到法律保护?4倍LPR以内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确立的“两线三区”规则,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举个例子,假如借款人借10万元,年利率是24%,那么一年到期要还24,000元,这24000元债务受到法律保护。而24%-36%内的贷款利息还不还,就要靠借贷双方的协商。
至于超过36%的部分,根据2019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为非法高利放贷,由于社会危害性突出,被锁定为重点打击目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那最新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呢?
2020年8月20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改了第二十六条确立的“两线三区”规则。最新条文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小编查看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2021年5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5%。
也就是说,利率在15.4%以内的民间借贷利息受到法律保护,超过这部分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催收人员通过违法行为催收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更是违法甚至犯罪。
新规定,如果借了这6种欠款,仅不用还,而且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赶紧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被迫形成借贷关系
如果借款人向借款机构贷款,违背了借款人的真实意愿,如借高利贷的人往往会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被套进去,或者借款机构采用诈骗,威胁等等方式让借款人贷款,这样所成立的借款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这笔借款是无效的,借款人无需偿还借款。
二、放款机构不合法
现如今网络非常发达,网上有很多没有资质的贷款机构,这些机构往往是不合法的,在这些不合法的机构贷款,同样无需还款。想要知道一家网络贷款机构是否合法,那么就要看它是否可以上征信系统,如果没有上征信系统那么多半就属于非法平台。这些贷款机构往往利息都非常高,如需贷款一定要睁大双眼,要选择那些上征信系统的贷款机构。
三、借钱用于不正当活动
法律对于借款行为有着非常高的要求,贷款机构一定要明确贷款者是将贷款的金钱用在什么地方,如果贷款机构明明知道借款人会将钱用在赌博,吸毒,诈骗等方面,要知道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贷款人可以不用偿还贷款,法律也不会保护贷款机构。
四、借款合同无效
向贷款机构贷款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对贷款合同要求是相当高的,如果贷款机构拟定的贷款合同,其中对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利息以及还款期限这些重要信息没有明确标准,那么这份贷款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应,此次的借贷关系也就无法成立,借款人完全可以拒绝还款,对此一定要有所了解,不要被贷款机构牵着鼻子走,让你还多少你就还多少。
五、超越法定利率条例的借款
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借钱是需要付利息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年利息不会超过24%,但是借款人必须要在借款期限内将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如果借款的利息超过了36%,那么这就是属于“高利贷”,借款人完全可以直接拒绝偿还利息。哪怕你已经支付了利息,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自己偿还超出利息的部分要回来。还有就是你在签署借款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虽然有些借款合同中月利率非常低,但是利息按照月计算就会出现利滚利的现象,算到一年利息的时候往往都会超过36%,这个时候你只需偿还本金和24%的利息即可,如果对方不愿意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权。
六、砍头息贷款
对于“砍头息”或许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其实就是借款机构会在放款的金额中扣除手续费和利息。举个例子,也就是说王某向借款机构借了1万元,但是借款机构以“先付利息”为由,之后只给了王某8000元。对于“砍头息”国家是明令禁止的,其实在这种情况下,王某只需要归还8000元以及产生的利息就可以了,根本就不需要偿还1万元以及产生的利息,所以在贷款借钱的时候一定要长个心眼,不要再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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