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鉴定结论

2012-06-05
来源:国晖小编
1545人已看过

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了 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为此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符合鉴定结论的基本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解决的是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基本事实”是指交通事故主要的基本情况,包括车辆在 交通事故时的行驶状况;机动车驾驶人是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的损毁状况;人员伤亡状况以及相关财产的损失等。“成因”是指交通事故是因何种 主要原因造成的,包括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和第三者的原因以及客观原因等。“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当事人对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承担,即事故的 发生由哪一方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或者双方各自对该事故承担多大责任。不难发现,无论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还是事故的成因、当事人对事故应负的责任,都是事实问题,它们均不涉及民事赔偿或者刑事责任承担等法律适用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解决的是专门性事实问题

第二,交通事故认定书解决的是专门性事实问题。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车速、当事人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车辆毁损 的程度以及当事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由具有专门交通知识的专业人员进行判断。就此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解决的是专门性事实问题,而不是一般性的事实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第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这符合鉴定结论必须由“指派”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制作这一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交通事故的鉴定同上述医疗鉴定一样,虽然由特定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最后要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是都离不开具体的操作人或承办人,相应的结论上也必须有他们的签名。

上一篇: 生手上路突发状况心里紧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一篇: 酒后驾车的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马上问律师

律师回复动态

王坚律师

最近帮助175人
1小时前
贷款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问题分析:
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哪些情况下公司决议不成立?
问题分析:
未形成有效决议不成立。

黄秋南律师

最近帮助35人
1小时前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问题分析:
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

黄昌军律师

最近帮助126人
1小时前
车祸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可以再次申请责任认定吗?
问题分析:
可以的。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钱怎么办
问题分析: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余金桥律师

最近帮助283人
1小时前
我去年借个别人钱一万,但是没有欠条,他也没还,是否可以强制要回?
问题分析:
起诉需要提供借贷证明。

吴冰冰律师

最近帮助346人
1小时前
没伤到骨头就不能工伤评残吗?
问题分析:
也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查看更多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