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小三的财产,能够要回来?
李先生和刘小姐在同一个小区长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在同一个学校念书,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初中开始就相恋,大学毕业后一起打拼,十多年后事业有成,可是刘小姐的身材就开始变形了,李先生不再感冒。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在一次企业家论坛上,李先生结识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李先生对之一见倾心,对小姑娘展开了疯狂般的追求,为博得小姑娘的欢心,李先生一郑千金,在一个高档社区为小姑娘购买了一套豪宅(价值1000万)。刘小姐得知此事后,十分生气,但依然苦口婆心地劝李先生回心转意。亲朋好友也来规劝李先生,李先生也醒悟了,愿意放弃小姑娘,回到刘小姐身边。刘小姐还要求李先生把赠送给小姑娘的那套豪宅要回来,李先生念及情谊不好意思开口。最后,刘小姐一气之下,把李先生和小姑娘告上法庭,要求小姑娘返还那套豪宅。
问题:李先生赠送给小姑娘的豪宅,刘小姐能够要回来吗?
国晖婚姻家庭部解答:
首先,虽然这套豪宅以李先生的名义送出去,但实质上送的却是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送和小姑娘收的行为,实质上是构成共同侵权,侵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刘小姐以侵权为由,将李先生和小姑娘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两人返还那套别墅,法院一般会予以立案。
再次,小姑娘应返还的财产到底是一半还是全部?有学者认为返还一半即可,因为李先生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赠送给小姑娘,应属有效行为。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个整体。如果刘小姐只能追回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等于人为地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这与《婚姻法》及《物权法》规定的精神背道而驰,因此,刘小姐有权将全部财产予以追回。
最后,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官有个案决定权,因此,极有可能出现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判法,请当事人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