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曾某某,男,1975年9月26日生,户籍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xx大厦xx号。因涉嫌犯有诈骗罪,于2017年9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事拘留,于2017年9月30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某某,男,1982年3月19日生,户籍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xx巷xx号xx户。因嫌疑犯合同诈骗罪,于2011年9月21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许某,化名徐辉,男,1971年10月28日生,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xx楼xx号。因嫌疑犯合同诈骗罪,于2017年4月12日被刑事拘留,于2017年5月17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
被告人朱某某,男,1971年10月28日生,户籍地:湖南省桃源县漳江镇xx路xx号。因嫌疑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3月6日被刑事拘留,于2017年3月16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被告人张某某,男,1988年8月13日生,住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xx号xx室。因涉嫌犯有盗窃罪,于2016年5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6月8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李某,女,1981年12月3日生,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新村xx号。因嫌疑犯介绍、容留卖淫罪,于2015年8月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刑事案件审理当中,杀人是要看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如果主观恶意强的则就故意杀人罪,相对的没有主观恶意则很大可能定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