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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

09/22 2020
共同犯罪案件,从犯可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江某某,男,1983年9月29日生,住所地:江西省余江县刘家站xx场xx号。因涉嫌诈骗于2013年9月11日羁押,同年9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8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09/18 2020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予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邓某某,男,1970年12月18日生,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xx路xx号。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10月25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龙岗区看守

09/18 2020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男,1989年11月10日生,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xx村xx栋xx房。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5年8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1日被逮

09/18 2020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罗某某,男,1985年11月7日生,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家店柳泉路xx巷xx号。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7日被逮捕,现押于淄博市看守所。

09/18 2020
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自成立以来,在向国外钻石供货商订购钻石后,安排公司工作人员到香港取货,并直接将钻石偷带入境,在境内销售牟利。被告谢某于2010年7月至2010年11月17日在被告单

09/18 2020
对多次抢劫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

对多次抢劫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

01/16 2020
团伙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如何量刑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规定中,不仅仅只对个人犯罪有着处罚措施,对于团伙犯罪以及共同犯罪都是有着处罚措施的,只不过由于犯罪主体的不同,自然有着区别,那么今天就跟国晖小编一起来看看团伙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如何量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03/04 2016
什么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如何处置?

一、什么是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除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04/04 2010
什么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如何处置?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处罚,具体来讲就是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从犯本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比照主犯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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