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安全生产法9月1日生效,管业务的必须管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9月1日生效。新安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管行业的、管业务的、管生产经营的责任人都必须对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表述: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企业总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那么他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是还有很多副职,比如很多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是我们说的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说到生产,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
对企业而言,落实安全责任的重点和难点就是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落实专业部门安全责任。具体操作可参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专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企业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部门职责中明确专业部门对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业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考核内容,推动专业安全管理。
专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过程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试运行、验收等各个环节,辨识其中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管控措施。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各专业部门参与项目安全论证,对项目工艺路线的安全可行性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企业专业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一旦发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往往造成企业、社会的重大损失,同时引起社会上广大社会群众的关注。企业安全生产不容有失,建议企业负责人在必要时候委托专业律师帮忙。
法条索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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