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借高利贷遭暴力催收,很无助,律师来支招
近日,#武汉在校博士后因套路贷自杀#登上了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江西萍乡,湖北武汉一名在校博士后因还不起套路贷的债务,且每天被软暴力催收滋扰,选择跳楼自杀。
这名博士是怎么被逼到绝境的呢?究竟哪些行为属于暴力催收?小编今天就和大家好好聊聊暴力催收以及如何做出防范对策!
第一篇:什么是“软暴力”催收?暴力催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暴力催收?就是放款机构采取非法手段来向欠款人追讨债务。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以及有金融牌照的放款机构等都会招聘催收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职责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逾期的信用卡账户进行沟通,引导对方准时还款。
但是,有些不正规的公司或个人却游走在违法的边缘,通过极端的手段来催人还钱。这时候,我们就要注意好好保护自己了!据了解,下面这7种催收行为都属于暴力催收。
1. 电话轰炸、短信轰炸。催收人员用“呼死你”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的家人进行电话轰炸,使其不得安宁,属于暴力催收。
2. 骚扰家人、朋友。催收人员通过手机通讯录等多种渠道获取借款人家人、朋友的联系方式、住址,然后进行电话骚扰、短信骚扰、上门骚扰等,都属于暴力催收。
3. 用邮寄明信片等方式催债。催收人员将借款人的欠款情况写在明信片上,然后邮寄到借款人的工作单位、所住小区等,让他人知道欠款的事情,属于暴力催收。
4. 恐吓、威胁。催收人员安排工作人员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属于暴力催收。
5. 公开侮辱。如果催收人员在公共场合公开侮辱借款人,并用书写大字、挂横幅等攻击欠款人,就属于暴力催收。
6. 揭发隐私、损害名誉。如果催收人员将借款人的个人隐私通过网络传播,甚至PS不雅照片进行传播,那么属于暴力催收。
7. 拘禁、殴打。如果催收人员对借款人以及家人进行拘禁、殴打,对借款人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伤害,那就属于暴力催收,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
总的来说,除了众所周知的暴力手段以外,我们需要关注哪些行为属于“软暴力” 催收。根据2019年4月9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通过软暴力手段强索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会受到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
第二篇:什么样的欠债受到法律保护?4倍LPR以内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确立的“两线三区”规则,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举个例子,假如借款人借10万元,年利率是24%,那么一年到期要还24,000元,这24000元债务受到法律保护。而24%-36%内的贷款利息还不还,就要靠借贷双方的协商。
至于超过36%的部分,根据2019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为非法高利放贷,由于社会危害性突出,被锁定为重点打击目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那最新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呢?
2020年8月20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改了第二十六条确立的“两线三区”规则。最新条文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小编查看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2021年5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5%。
也就是说,利率在15.4%以内的民间借贷利息受到法律保护,超过这部分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催收人员通过违法行为催收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更是违法甚至犯罪!
第三篇:暴力催收犯什么法?催收非法债务罪!
据有关媒体报道,今年3月5日,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了首个“催收非法债务罪”判例,被告人黎某等4人因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什么罪?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呢?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293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也开始实施。根据补充规定,将上述罪名为“催收非法债务罪”。
因此,采取“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定为催收非法债务罪。
在首个“催收非法债务罪”案件中,经法院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黎某、邱某为催收高利放贷所产生的非法债务,多次恐吓、威逼被害人还款;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黎某为非法敛财,又纠集并雇佣被告人农某、黄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在肇庆多次实施恐吓等非法手段威逼他人还款,给被害人造成精神压力,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端州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为黎某等均已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催收非法债务往往伴随着跟踪、骚扰等行为,可能触及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等。
根据2019年4月9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强索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或者因其他非法目的,雇佣、指使他人采用“软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寻衅滋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的,对雇佣者、指使者,一般应当以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论处。
过去数年间,暴力催收恶性事件屡见报端。据警方发布,今年4月,广州增城警方又捣毁一个盘踞在新塘镇的“套路贷”团伙。警方查获该案借贷合同130多份,初步核实事主30多名,核实涉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件10余宗。
警方同时查明,该团伙有一套较为完备的催收方案,通过殴打、强制拍裸照、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威逼借款人及其家人。而很多事主迫于被该团伙握有借贷合同、裸照等,不敢报警维权。
而《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采取“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定为催收非法债务罪,将填补对高利贷整治的立法空白,精准打击暴力催收,维护合法权益!
第四篇:遇到暴力催收怎么办?暴力催收报警有用吗?
随着信用卡行业迅猛发展、消费升级观念转变,“透支消费”模式开始广泛传播起来,消费信贷出现高速增长。对于捉襟见肘的年轻人来说,万一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钱了,又遇到暴力催收,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第一步:尽力收集所有证据
在催收机构对你进行电话骚扰和短信轰炸的时候,注意保留电话录音和短信截图等有效证据、保留所有骚扰证据,事后拨打12378热线向银监会等进行举报。
第二步:向警方求助
当催收人员产生了一些威胁、恐吓行为,你可以及时报警,向警方寻求帮助。
第三步:寻求律师的帮助,向法院起诉
当催收人员在催收过程中产生了违法行为,你需要保留证据,积极寻求律师帮助,明确案情和应对策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可以要求催收方向你遭受伤害时应有的赔偿。
贴心小提示:
广大群众要通过正规途径借贷,准确识别套路贷,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如果遇到暴力催收非法债务,出现法条中规定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对于正规合法的债务,借款人也应该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对自己的还款能力做出理性的评估,尽量避免产生逾期的情况,努力赚钱争取早日还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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