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退伙的5种类型
合伙企业,既能入伙也能退伙,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入伙和退伙都是可能会发生的事,那么在合伙企业退伙的类型有哪些种类呢?
有限合伙企业退伙的类型有哪些种类
1、自愿退伙
这是指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退出合伙的。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即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二种情况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当然退伙
这种退伙又称法定退伙,合伙企业法对当然退伙的四种情形作了规定,即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3、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5、合伙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