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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责任

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9月12日下午16时15分,佛冈县石角镇港江河人工湖第三翻板闸下游一市政管网排水渠有蓝色水体排出,导致河水大面积出现蓝色。经佛冈县环保局对周边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后,

被告人谌某某,女,1971年11月5日生,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xx街道xx栋。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4年9月18日被羁押,2014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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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文书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环科财〔2019〕109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强重点实验室对生态环境

被告单位安徽亚兰德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兰德公司)系重点排污单位,被告人吕守国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告人丁厚平等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吕守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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