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真的可以“私了”吗?专业律师告诉您答案
在国人的观念里,不是所有法律相关的问题都一定要通过诉讼手段解决,高额的诉讼费和一贯以来的性格导致很多人最后会选择"私了"作为结尾。
"私了"一词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更多的是一种贬义,尤其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时候,这样的解决方案让人觉得是一种规避法律制裁的手段。然而在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因为整体的文化素质水平,诉讼的成本计量,导致"刑事案件私了"是很普遍的事情。
需要长时间和高成本的程序化诉讼,对于部分人来说是件难以负担的事情,为了避免漫长流程、节约成本,也有少部分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选择"私了"解决。
实际上在刑事案件"私了"协议中,侵害方会和受害方进行约定赔偿,赔付的金额大多数都会大于原损失金额,而受害方将不追究侵害方的相关法律责任。这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定效力,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看法。
一部分人认为此类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签订这类条约之时,双方当事人都具有自愿的意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有不少人主张无效,认为这类协议实际上是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事实。
关于"私了"手段的有效性,应当针对不同情况具体论证。如果受害人受到的伤害在轻伤以下,这样的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伤害程度在轻伤及其以上的状态,那协议就处在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状态,有效部分为民事赔偿部分,法律认定当事人自治,不会过多干涉;但相关的刑事责任部分免除是无效的,这部分责任的追究不为受害人所控制,也不以受害人的意志而转移,属于无效约定。
刑事责任部分归属于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公诉案件,并不存在"私了"的说法,即便真的"私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应。
刑事案件"私了"这样的解决方法,势必会有很多弊端,一定要谨慎思考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