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多长?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在不同的实际案件中,会有不同的要求。
1. 人身损害需要经过医疗鉴定才能确定损失数额的,诉讼时效应自各项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在人身损害案件中,从损害事故受伤发生开始,需要经历医疗鉴定、确定各项损失等等步骤,往往需要耗费一段较长的时间。这段时间是否算在诉讼时效计算里面呢?
在冯东东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金龙海化工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2017】京01民初94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人身损害需要经过医疗鉴定才能确定损失数额的,诉讼时效应自各项损失确定之日起算,即受害人知道其所遭受实际损失数额之日,不宜简单以受伤之日为起算点。
2. 诉讼时效的起点并非判断一般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而是判断被侵权人本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
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并不知道所以没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应该怎么计算?
在倪某与安顺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申诉案中,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诉讼时效的起点并非判断一般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而是判断被侵权人本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且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应当以被侵权人是否认识到诊疗行为及其结果的非法性为判断内容,此外被侵权人所患疾病的具体情况对判断结论具有重要影响。
3.依据确权生效判决主张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应从生效判决送达之日起算,被告应对其获利支付对价承担举证责任
在樊迎朝诉史三八不当得利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再34号)中,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房屋所有权确权纠纷中败诉一方依据该案生效判决向胜诉方主张其已支付的房屋所有权对价所发生的争议应当定性为不当得利纠纷,该不当得利纠纷诉讼时效应当从生效判决送达之日起算。不当得利纠纷中,原告支付了购房款,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被告取得所有权,如不能证明已支付对价,其因此取得的利益正是原告所遭受的损失,两者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对其获利支付对价举证不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条索引: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在司法实践中有各种各样的情形,在一些复杂的民事案件中,各种证据的搜集整理也需要耗费时间。如果有相关法律需求的话,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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