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活动中,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对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此罪与彼罪、伤残程度认定、有无因果关系和是否工程质量等问题的鉴别和判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小编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司法鉴定业务,并对每一类司法鉴定做简要阐述,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裨益。
司法鉴定在诉讼中非常常见,它可以划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等等。那么,司法鉴定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呢?
原告称:原告李某承租第三人xx实业公司xx路段铺位,租赁合同届满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届满后原告继续使用租赁物,依法转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2008年6月23日,第三人工务局获得拆迁资格,准予拆迁原告承租范围的房屋,但第三人工务局没有依法对拆迁事项进行
司法鉴定在诉讼中非常常见,它可以划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等等。那么,司法鉴定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