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也构成犯罪吗,人已被拘留了!
我国《刑法》第352条规定了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明确: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机关在立案追诉的问题上,对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予立案追诉:
(1)罂粟种子50克以上、罂粟幼苗5000株以上;
(2)大麻种子50000克以上、大麻幼苗50000株以上;
(3)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拘留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拘留的目的在通过拘留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讯问,以查明案件发生的事实,并为后续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交由法院审判做准备。
对于家属而言,如果自己的亲人被拘留的,因为涉及犯罪,应当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事实上,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了,而且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律师介入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的意义在于:
一方面,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另一方面,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团队提醒您:
刑事案件涉及您亲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犯罪将是一辈子的事情,刑辩律师介入,可以帮助申请取保候审、进行无罪辩护、减轻处罚辩护、缓刑辩护,尽早亲人团聚。欢迎致电国晖法律服务统一热线:13903016592或400-002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