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男,1974年11月20日生,居住地:深圳市罗湖区xx路xx花园xx栋xx房。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6年5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罗湖
被告人赵某某,边防某团二连排长。1999年7月8日,被告人赵某某在部队办完退伍手续, 没有返回家乡,却于同年10月1日乘车去河口县城,并于当晚9时许涉水过南溪河逃入越南境内投敌。赵在越期间,向当局提供了本部队有关建制、武器装备、工事设施等重要军事情报,还绘制了河口
5月24日15时,金朝派出所民警巡逻盘查过程中,在南河广场红绿灯处见有一个人骑一辆黄色电动车往立交桥方向行驶,行迹非常可疑,于是便骑摩托车尾随跟踪。当其在非常大酒店旁边一摩托车修理点逗留时,民警随即对其进行盘查,见他们无法说明电动车的合理来源,遂将两人带至所内继续盘问。
大家一直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其实也是从一定程度上在告诉大家,做错了事情之后自己坦白,在惩罚上可以得到宽大处理。当今社会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在犯了罪之后自动或者是
《刑法》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投案和自首的区别是一个是被动,一个是主动;是否属于投案自首,关键是看罪行是否被公安机关发觉。如果罪行尚未被公安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或了解案情等原因,传呼被告人到公安机关进行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有以下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