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球”被最高检报告点名了! 依法适用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你觉得他该面临什么刑法呢?
3月9日一早,“最高检报告点名辣笔小球”这个话题出现在各大热搜榜,并且名列前茅,不用到中午,早上8点左右该条热搜阅读量就已经破5亿了,不少网友纷纷评论:“大快人心!”
相信大家对“蜡笔小球”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他在2月的时候做了一件全世界都无法容忍的事情,在网络上先后发布了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当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以前这样做可能只会面临一些较轻的处罚,完全起不到警惕的作用!
但如今不一样了!
从2021年3月1日起侮辱、诽谤英烈,入刑!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简单来说,以后要是再侮辱、诽谤英烈,纷纷中面临有期徒刑等。
而对于“蜡笔小球”这个案件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提到,这鲜明地向社会传递“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强烈信号,显然针对性、警示性更强,社会教育效果也会更好。“案例是最好的法治宣传。”
也就是说,大家最关心的“蜡笔小球”这起案件将运用最新法律规定来办理,对待侮辱、诽谤英烈的人员,法律绝不再容忍,国家更不容忍。
国晖小编当时看到这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时真心觉得“太好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人都应该好好惩处,人家牺牲安全保全我们,居然还不珍惜,简直太过分了!
最后的最后,小编好奇的问问各位小伙伴,你们觉得“蜡笔小球”判什么结果会比较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