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吧!机长和乘务长飞行中互殴!违反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或负刑责。
对于这一则消息,小编真的很想说一句“真的是活久见呀!”
机长和乘务长在飞机飞行中相互殴打?!
还好没造成严重事故,不然飞机上的所有人命危险呀!
事件发生在2月20日,东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的航班上,机长与乘务长在飞行过程中相互殴打,机长将乘务长手打骨折,乘务长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冲突是发生在落地前50分钟。据闻是因为头等舱女性乘务长与区域男性乘务长调换了舱位,由这名男性区域乘务长在头等舱值班。飞机进入平飞阶段接通自动驾驶后,机长进入卫生间,头等舱旅客也想上卫生间。头等舱乘务长建议旅客回座位等待,而旅客未予理会。机长出来看到旅客站在前面,以男乘务长工作未到位、影响飞行安全进行训斥,随后双方发生互殴。机长先动手将乘务长手部打骨折,乘务长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飞机落地西安后,机长让这两名乘务长自行买票返回深圳,未继续跟自己同航班飞行。
事情一经发布,迅速登上了各大网站的热搜榜。
3月7日下午,东方航空在官方微博对此发布做出了回应。
据了解,目前东方航空南通飞往西安的航线已经取消了。
二人的打架看似平常的打架纠纷,航空公司对此事也做出了永久停飞的处理,但在法律上,二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机长与乘务长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机长与乘务长作为航空工作人员,在飞行过程中相互互殴,严重违反了航空规章制度以及危及飞机的飞行安全。但因尚未造成重大飞行事故,也没有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还不构成犯罪
二.机长与乘务长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过程中飞机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包括乘客与乘客之间、乘客与机组人员之间、以及机组人员之间,危及飞行安全的,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仍然构成本罪。
机长对航空器和旅客的安全均负有直接责任和最终责任,应以保障航空器和旅客的安全为第一要务。
在本次事件当众,机长和乘务员仅仅只是因为一件小事,在飞机还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恶性互殴纠纷,不仅伤害了对方,更重要的是二人完全讲航空器和旅客的安全置于不顾,已经危及到了飞行安全,虽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飞机坠毁等严重后果,但依然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居高位者,谨言慎行,才是该做的!机长在飞机上拥有着极高的权利,肩负着一架飞机过百人的人生安全,因小事而发生大家斗殴等行为,虽然是逞了一时之勇,但有没有想过整架飞机过百人的人生安全呢!真不知道当时机长是怎么想的。
对于此事,各位小伙伴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