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的期限是多久?
2019-03-21
来源:国晖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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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期限,是指案件立案到审判的期限,又称为刑事审判审限。一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审审限、第二审审限和再审审限。
刑事审判审限的意义是避免官司久审不判、一拖再拖的现象,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提高司法审判机关结案率。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第一审审限、第二审审限和再审审限的时间。
第一审审限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当在受理之后两个月之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时,可以先进行调解;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可以同被告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审理期限;未被羁押的,应当在接受受理之后六个月内宣判。
第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应当在两个月之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再审审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简易程序审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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